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最新《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重点支持建设10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打造中部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方案》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教师队伍、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说明。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10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
根据《方案》,河南将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努力创建新一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不断优化职业学校布局,每个县(市)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省辖市重点办好一所高等职业学校,支持有条件的省辖市布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院校或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重点支持一批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专业学位教育。
同时,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办法,着力扩大“3+2”分段高等职业教育(3年中等职业教育+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据悉,根据高校设置规定,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将被纳入高校序列。
《方案》提出,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重点支持建设10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打造中部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在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方面,河南将积极发展高层次职业教育,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逐步提高普通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到2022年,河南将建立完善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深化产教融合:允许校企合作双方获得合理回报
《方案》在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作出说明。河南将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在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同步开展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培育工作,试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和院校;重点遴选、支持建设一批基于产教融合的产业学院(系、部)、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高水平专业群。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化、联盟式发展,推进资源共享、以强带弱、优势互补,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为促进校企“双元”育人,推动校企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河南将全面推广“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同时,建设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
在激励政策方面,河南将推动制定《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允许学校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允许企业根据办学成本获得合理回报,各地可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支持。
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方案》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地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招生、办学评估、学生奖助学金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享受同等政策。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职业院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方案》提出积极承担1+X证书制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为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河南将优化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建立紧密对接本省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相关专业,重点支持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健康、养老托育、旅游等紧缺专业。建立对接产业的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每所职业院校重点建设2~3个骨干专业群。择优遴选、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重点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示范专业点。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鼓励职业院校走出去办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优质职业院校在国外建设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鲁班工坊”。
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专业教师原则上应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根据《方案》,从2020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等职业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加强职业院校编制管理,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交流。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支持职业院校聘请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由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向重教育教学能力、重人才培养质量、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转变。加强“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超过50%,分专业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评选、认定一批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教学名师,建设一批省级“双师型”“一体化”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完善改革保障措施:
公办高职学校生均拨款不低于12000元
《方案》在完善改革保障措施方面进行说明。其中,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扶优、扶大、扶强,保证培训质量。
在投入机制上,《方案》指出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建立健全依据办学绩效核拨经费的激励机制,2020年各地要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全部纳入生均拨款改革范围,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000元;公办技师学院在校生中的高级工和预备技师的生均拨款标准可适当高于当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
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环境,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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